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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关注 | 教科书称女生婚前性行为“下贱”,这事儿在网上引起不小风波
教材在“性罪错对青少年的危害”中提到:“婚前性行为,对于女孩的心身危害尤其巨大。女孩因爱献出身体,并不能增加男孩对她的爱,还会被‘征服’她的男孩认为她‘下贱’,发生性关系反而会使女孩失去爱情。”
广东省的一名高中教师长期关注妇女、儿童的问题。她表示,当她看到这本书非常气愤,认为编者以一个自认为是正确的错误观点教育着下一代,是非常不对的,对于书中的生殖教育她认为是有可取的地方,但是涉及两性危害的知识,言论几乎都是在针对女孩,这是不可取的。她认为,性别平等是教育者的必修课,在教育教材中出现侮辱女性的字眼实在不能忍。
负责人回应:“下贱”有引号,不算侮辱
事件发生后,记者致电该教材出版机构之一的21世纪出版社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为“下贱”二字有加引号,所以并不能算侮辱女性的字眼。同时他表示,会及时对此书进行修订。
随后,记者又致电该教材另一出版单位——江西高校出版社。据该出版社工作人员介绍,这本书是于2004年以21世纪出版社的书号进行出版发行,2006年后江西高校出版社就未对此书进行发行,对于此书的发行情况并不清楚。
目前,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任人表示,已介入此事调查。
针对江西教育部门的回应,晒出这本性教育教材的微博网友@小楚巫的回应是:
媒体编辑、评论员吴龙贵认为,在一本公开出版发行的性教育教材中,出现女孩婚前性行为会被认为“下贱”等字眼,的确让人不敢苟同。让人反感的不仅是这种针对女性的歧视性表述本身,更在于其中所充斥的一种居高临下的道德优越感。
婚前性行为虽不为社会所提倡,但既不违法也不犯罪,怎么就和“下贱”扯上了关系?这样的结论是根据科学研究证明的,还是教材编写者的主观臆断?
无可否认,在婚前性行为中,女性通常都是容易受到伤害的一方,且会承受更多的道德压力。但要知道,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婚前性行为本身,而是因为性别歧视。所以,这是一种亟待消除的社会偏见,而不是通过各种手段来不断强化。
考虑到这是一本针对高中生的性教育教材,编写者的用心良苦当然不是不可以理解。在某些人看来,婚前性行为尤其是校园内的婚前性行为,是一种不良现象,必须加以预防和遏制,那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怎么做都可以,甚至是只要管用,什么方式方法都是正当的。
在教育领域,最常见的做法是,一个东西不好,便对其加以妖魔化,怎么可怕怎么说,进而上升到道德层面加以批判,全然不给学生思考的空间,隐含着高高在上的教育傲慢。这种过于功利化的教育思路,看上去很实用,但因为缺少了必要的认知环节,往往显得空洞而乏味,也很难被学生所接受。
性教育是一门科学,而不是单纯的道德说教。因此,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拿出专业态度,以说理的方式来引导学生,而不是越俎代疱,替学生做判断。
知识不会变化,而观念是会变化的。随着社会在发展,观念也越来越多元化,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如果总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凌驾于别人的价值观之上,动辄进行道德说教,往往适得其反。
校园性行为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管中窥豹,从性教育教材中出现“下贱”的字眼,也大致可以看到我们的性教育处于什么样的层次。痛定思痛,教育主管部门其实比那些因为无知而偷尝禁果的少女们更有必要反思: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性教育?
来源/综合自央广新闻、法制晚报、中国青年网、人民网、新浪微博
编辑/肖婷
见习美编/李凌霄